我这里阐明两点:一,我的观点不是说绝对不能传递PO到表现层,一个很简单的应用,如同Pufun所说似乎永远不会改(不需要移植,不会有太大的变更)的情况时(比如小的项目、个人demo或者公共系统等什么),的确可以这么做,丝毫不要拘泥于某种限制(在适当的情况下,goto都可以用),这些都是对的。但是一点,在讨论架构这个词眼的时候,就不应该提出这样的观点了。前面的只是策略,但绝对不是架构。第二,我是经历过这样的项目开发的,不是像有些朋友说的我好像是空白谈书似的,如果有朋友知道的话,可以了解了解同望公司(交通行业最大的软件商)的系统,可以这么说,直到现在,他们也许还是这样做的。(我本不应该这么直接的说出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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